房地產及其意義

房地產是由其上的建築物和土地及其伴隨的水、植物或礦產等自然資源組成的不動產;及其附帶的私有財產以及現金,該性質的不動產。在授權術語中,不動產是不動產所有者對不動產的所有持有和權利的總和。這些包括不動產財產及其細分(土地所有權)的構造、內容和權利。在不動產類中,有七類:

人造物:人造物是指人為建造的可以看作是人的身體延伸的所有建築物和其他財產。這包含建築物和屬性。自然的:自然不動產是指不動產中來源於大地、非人為建造的部分。自然不動產的例子包括土壤、岩石、磚石、泉水、水、穀倉、房屋和灌木叢。其中一些不動產還分為兩個最重要的類別:

零售/創收:這 5 個基本類別的不動產是創收不動產、住宅不動產、製造不動產和加工不動產。在產生收入的房地產中,這意味著在收購後的短時間內,房產的價值可以翻倍或翻倍。另一方面,住宅不動產是指用於居住功能的財產形式,即無論是單戶住宅公寓、聯排別墅、公寓、排屋還是多個單元建築。製造房地產產品,製造用於開發房屋、公寓和公寓的產品和不同的必需品。

經濟:從經濟上講,房地產是指與建築物、別墅、農場、地塊等相媲美的可用作居住場所的有地財產。有地財產中的建築物、建築物和附屬物有助於製造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商品,例如工廠、倉庫、倉庫、鐵路、高速公路、公路、橋樑等。有地財產的收入不僅與土地有關,還與對土地的改良有關。在這片土地上進行的改進包括修建道路、橋樑、機場、建築物、橋樑、水壩、水管等等。處理不動產是指獲取土地以經濟地利用它的策略。

人造:另一方面,不動產是指人類在地球上創造的所有問題,例如建築物、橋樑、道路、交通技術等等。雖然人造物品是人工創造的,但房地產包括人造物品,但由於它們已經由業主或其他個人在現場建造或正在現場修理或翻新,所以它們在地球上。屬性的情況是可能對價值產生影響的一個重要方面。物業通常位於城市和農村地區,以響應土地的可用性。房產的位置將決定其價值。

空地:空地是指 任何一種無人佔用的土地。這可能是房屋、空堆等。房屋可能是住宅或商業,但大多數情況下,住宅物業是在其使用的前提下提供的,而不是其位置。空地的一些例子是指定用於種植作物的農業用地;用於體育活動和許多其他活動的休閒用地。

轉售:出售房地產也可以指購買和促銷房地產。這僅僅意味著,如果另一個人以確定的價格購買了一塊土地,那麼賣方應該遵守該土地的法律準則,並以相同的價值向購買者推銷該土地。例如,如果土地價值為 2000 美元,而所有者打算以 4000 美元的價格將其推銷給買方,則賣方被視為在規定範圍內出售不動產。這僅適用於買方支付的價值超過賣方價值的情況。

在採取此類動議之前,需要考慮許多額外的因素。但這些都是基礎,能夠幫助消費者和房地產業主掌握“不動產”的含義。按時收取租金、代表聯邦政府收稅以及履行與財產相關的任何法律義務都非常重要。通過收取租金,房地產業主實際上是在履行收取租金的義務。有關這 6 項技術服務的更多信息,請訪問我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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